中山市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

344人关注 qyzslj 发布与 2017-07-26 16:42 评论0

 一、入孵对象:

大、中专毕业生,归国留学人员、适龄青年。

二、孵化期限:
申请入孵的创业团队,由市创业孵化基地服务中心组织专家进行评审。通过评审入孵的创业团队,孵化期限最长为两年,分为准企业期与企业期两个阶段。准企业期主要是指尚未办理工商注册登记手续的入孵创业团队,经试业在其入孵满6—12个月时,由市创业孵化基地服务中心对入孵团队进行评审。通过评审的入孵创业团队应办理工商注册、税务登记等手续;未通过评审的入孵创业团队,应在3个月内完成整改并通过评审,否则须无条件搬离创业孵化基地。


三、租金减免办法:

入孵创业团队在创业孵化基地期间,按照有关规定,享受市政府制定颁布的鼓励扶持创业的优惠政策。其中,入孵创业团队第一年(即入孵12个月之内)期间的场地租金全免,第二年(即入孵满12个月之后至24个月之内)期间的场地租金,由入孵创业团队提出申请,经市创业孵化基地服务中心批准,可享受减租或廉租政策。市政府制定颁布的鼓励扶持创业的其他各项优惠政策,按照有关规定执行。入孵满两年(即入孵满24个月之后)的创业团队原则上应搬离创业孵化基地,创业特别成功的样板入孵团队,由入孵创业团队提出申请,经市创业孵化基地服务中心严格考核批准后,可在创业孵化基地继续经营,但不再享受减免场地租金等相关优惠政策。